1、考试
我市2025年中考继续用省教育考试院命制的中考考试试题(以下简称省命题),省命题的考试考哪几科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学共9科;各科考试用时为:语文、数学120分钟,英语90分钟,物理、历史各80分钟,化学、道德与法治、地理、生物学各60分钟,各科详细考试时间安排见下表。
日期
考试时间
科目
6月30日
(星期一)
上午
08:309:30
60分钟
地理(初中二年级)
10:2011:20
60分钟
生物学(初中二年级)
下午
15:0017:00
120分钟
语文
7月1日
(星期二)
上午
08:309:50
80分钟
物理
10:4011:40
60分钟
道德与法治
下午
15:0017:00
120分钟
数学
7月2日
(星期三)
上午
08:3010:00
90分钟
英语
10:5011:50
60分钟
化学
下午
15:0016:20
80分钟
历史
物理、化学实验操作为初三考试考哪几科,生物学实验操作为初二考试考哪几科,考试时间均安排在4月8日到5月31日。各县(市、区)可结合当地实质,自行灵活安排考试时间,但三科实验操作考试需要于5月31近日考完,如有特殊状况需调整考试时间,须报市招考办批准。英语听说考试为初三考试考哪几科,考试时间安排在4月22日至25日。体育中考的考试时间为:4月下旬至5月下旬。
自主招生考试方面,清远华侨中学、清远第三中学、清爽区第一中学、英德市第一中学面向全市的自主招生计划,由市招考办统一组织报名和考试,具体报名及考试时间另行公布。其他学校的自主招生考试,由有关县(市、区)教育局自行组织。各有关县(市、区)自主招生推行策略须先报市招考办备案再拓展有关工作,不然市招考办将不予承认招生录起名字单。
2、评卷
2025年继续推行全市统一评卷及计算机辅助统一网上远程评卷。
(一)计分科目和分值
1.计分科目成绩使用折算分数形式公布。
2025年我市中考总分为800分,各科卷面分值和计入录取总分的网站权重比率见下表。
科目
卷面分值
网站权重比率
计入中考
总分
语文
120
1
120
数学
120
1
120
英语
120
1
120(英语听说考试占30分)
道德与法治
100
0.7
70
物理
100
0.8
80(实验操作占8分)
化学
100
0.7
70(实验操作占7分)
历史
100
0.75
75
地理
100
0.4
40
生物学
100
0.4
40(实验操作占4分)
体育与健康
65
1
65
10科录取计分科目总分为800分
2.不计分科目成绩使用等次形式公布。初中音乐、美术、信息科技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均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三科均为合格等次方可考试报名公办高中(含民办高中公费班、普惠班及中职学校综合高中班、中本贯通班)。
(二)考试成绩公布和管理
考试成绩由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公布和管理。考生成绩公布内容包含单科成绩、全科总分、投档总分、全市排名、县(市、区)排名。各县(市、区)招考办要做好中考成绩的发布工作,指导考生通过市招考办公众号清远招考(微信号:qyzsks),或回学校查看等渠道查看我们的中考成绩。
3、志愿填报
志愿填报分清远第一中学名额分配招生志愿和一般志愿填报两类。公办高中自主招生在提前批次录取。清远第一中学名额分配招生在第一批次录取。普高(含中职学校综合高中班)一般招生计划在第二批次录取。名额分配招生志愿与普通生志愿捆绑,不单独填报志愿。符合名额分配招生考试报名条件的考生在第二批次第一志愿填报清远第一中学,即视为填报了清远第一中学名额分配志愿,如考生的第二批次第一志愿学校为清远第一中学以外的高中学校,则视为考生自动舍弃填报清远第一中学名额分配志愿。第二批次录取志愿中,因在两区(指清城区、清爽区,下同)招生的高中学校较多,因此两区考生最多可填报10个志愿代码,除两区外的其他各县(市)考生最多可填报5个志愿代码。中职学校(含技工院校)在第三批次录取。本批次录取时,三二分段志愿与其他志愿分开填报。
我市所有考生均需填报普通生志愿。各县(市、区)招考办、各初中学校要高度看重考生志愿填报工作,指导考生登录市中招平台填报我们的志愿。若发现有学校或老师故意隐瞒招生学校信息,误导考生填报志愿,甚至强迫考生填报某指定学校志愿,侵犯考生和父母合法权益的状况,一经查实,市教育局将严肃处追究单位及有关职员责任,绝不姑息。
填报志愿期间,考生凭我们的准考证号和密码登录市中招平台填报和修改志愿信息,并回学校打印签名。考生的志愿信息确认表需要由考生本人和父母(或父母委托的监护人)一同签名,一经确认或者逾期将不能更改或补报志愿。考生密码自行保管,因密码外泄而致使考试报名志愿被别人更改或其他后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4、录取
(一)录取批次和时间
1.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批次
2025年我市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继续使用平行志愿。考生填报志愿前,市招考办将公布清城区和清爽区第一梯度线(民办高中公费生线)、清城区和清爽区第二梯度线(民办高中普惠生线)。
(1)提前批次
公办高中自主招生。
(2)第一批次
清远第一中学面向两区的名额分配招生。
(3)第二批次
首次投档:
清远第一中学面向全市的招生计划;考试分数在第一梯度线以上的两区考生;广州大学附属中学英德实验学校、广州六中连州实验中学面向两区招收拔尖革新人才计划;依据考生志愿投档。
第二次投档:
除两区外的其他各县(市)普通生计划;考试分数在第二梯度线以上的两区考生;民办高中自费生计划(分数线由民办高中上报市招考办,并由学校自行公布上报市招考办的投档分数线);中本贯通班;中职学校综合高中班;依据考生志愿投档。
第二批次首次投档录取,与第二次投档录取后,根据投档学校录取状况,在低于市教育局下达的该批次学校招生计划的首要条件下,市招考办组织清城区考生填报补录志愿,并进行补录。其他各县(市、区)招考办组织本县(市、区)所属公办高中阶段学校没有完成的招生计划补录工作。第二批次首次投档时,仅两区第一梯度线以上的考生可投档民办高中公费生,与广州大学附属中学英德实验学校、广州六中连州实验中学面向两区招收拔尖革新人才计划。本次投档民办高中公费生招录没有完成计划数的,进行降分补录,补录后仍没有完成的计划数,将转为该校普惠班招生计划数,并按其原定向地区招录;第二批次首次投档时,仅两区第二梯度线以上的考生可投档剩余高中学校及民办高中普惠生的招生计划,招录没有完成计划数的,进行降分补录,其中普惠生补录不再设最低录取限制性分数线。清远翰林高中公司面向佛冈的公费生招生计划,由佛冈县教育局拟定录取方法向市教育局备案,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普高录取期间,清远第一中学招生计划不设补录;凡已投档到某所公办高中(含民办高中公费班、普惠班,中职学校综合高中班、中本贯通班;下同)的考生,不能参加其他公办高中的补录;凡参加补录且被成功投档后不按时到校报到的考生,与凡被投档至清远第一中学名额分配招生计划后未在规定时间报到注册的考生,全市所有普高所有批次招生计划均不能再录取该生。
(4)第三批次
各中职学校(含技工院校)计划。
本批次分两次投档。首次投档为三二分段招生计划,依据三二分段专业根据平行志愿进行投档,每一个学生可填报三二分段的3个志愿代码。第二次投档为中职(含技工)学校普通生计划。
2.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时间(初定)
(1)志愿填报和投档
7月11日起考生可查看个人成绩,市招考办将公布第一梯度线、第二梯度线。
7月13日至15日考生填报志愿,7月17日起,依据投档规则公布已投档学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分批次投档学生档案,供有关学校审录。若考生未在学校规定的时间报到注册,则视为自动舍弃该校学位。
(2)录取注册及补录
7月17日-19日为第二批次首次投档录取学校录取和学生注册时间。各有关高中学校要在市招考办规定的时间将未报到注册考生退档,并由市招考办、清爽区招考办组织本批次首次投档的公办高中学校剩余学位补录工作。
7月23日-25日为第二批次第二次投档录取学校录取和学生注册时间。
7月25日17:00前,第二批次第二次投档录取学校将未报到注册学生全部退档。
7月26日-27日,市招考办统计并公布该次投档录取的清城区公办高中剩余学位,各县(市、区)公布本县(市、区)学校剩余学校学位,由市招考办组织清城区 考生填报补录志愿,其他各县(市、区)招考办组织本县(市、区)考生补录。
以上中招工作各时间节点,如因工作状况需调整,以实质进度为准。
(二)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普高学校招生严格实行招生计划,市招考办将根据考生的成绩、志愿和学校招生计划数按1:1的比率将考生投档至相应的高中学校。各高中学校根据市招考办投档结果进行录取,不能无故将考生退档。进一步健全和规范自主招生,主动准时公开自主招生的各环节要紧信息和录取结果。中职学校(含技工院校)三二分段由市招考办依据考生志愿投档,学校依据投档结果进行录取,不能私自将考生退档或调整考生档案。中职学校(含技工院校)一般专业进行录取时,各校要根据市招考办投档结果,结合考生所填专业志愿,根据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合理将考生分配至各专业,市招考办及各县(市、区)招考办对招生政策的实行、招生计划的完成状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对招生学校提交的录起名字册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招生政策的状况进行纠正。各招生学校要自觉实行政策规定,打造自我约束机制。
(三)录取方法
1.自主招生
我市给予有条件的普高少量的自主招生名额,自主招生对象为具备革新潜质和学科专长的学生,体育、艺术、小语种等专长特点种类招生均纳入自主招生范围。各县(市、区)自行组织所属公办高中学校的自主招生,专业技能测试时间由各县(市、区)自行安排,但不能提前锁定生源。市招考办将公布清远华侨中学、清远第三中学、清爽区第一中学、英德市第一中学面向全市自主招生计划的自主招生策略(含招生范围、计划、标准、方法和程序等,具体将另行公布)。为确保自主招生水平,在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面向全市自主招生专业介绍技能测试期间,各县(市、区)不能同时组织自主招生考试。要主动公开自主招生的各环节和录取结果。各自主招生学校可依据自主招生项目需要设置文化科分数线,经教育主管部门核准后公布。公办高中学校各类自主招生计划不设补录,没有完成的自主招生计划数,自动转为该校普通生招生计划。
2.名额分配招生
清远第一中学将总招生计划的50%作为名额分配计划面向清城、清爽两区招生,清远第一中学名额分配招生计划不设补录。具体分配办法另文明确。
3.普高招生
(1)普高学校的招生范围
以《清远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全市普高学校招生工作的公告》(清市教〔2025〕51号)明确的为准。
(2)普高学校的投档、录取和备案工作在市中招平台进行。各地各高中学校需要成立中招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市中招平台,对本校的投档考生数据进行有关的录取、退档与注册等操作。录取新生以考生的电子档案为依据,没电子档案的不可以录取,任何学校和个人不能私自接收档案不在本校的考生。各县(市、区)招考办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在市中招平台上审核所属高中学校的档案录取。
(3)全市普高学校(含民办)需要严格根据考生志愿进行录取,并在规定的录取时间内完成录取有关工作。各校依据招录文件规定的步骤组织没有完成招生计划的补录工作,且补录名单需市招考办在市中招平台投档后方可正式录取。
4.中职学校(含技工院校)招生
进一步加大中职学校(含技工院校)招生工作管理,规范招生工作秩序,严肃招生工作纪律。各学校应严格根据省招考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的规定进行统一招生。严格实行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各县(市、区)招考办要加大对学校计划落实状况的监管。未经省教育厅主管部门批准纳入计划,不能到外省招收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中职学校(含技工院校)招生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只能面向本年度参加中考、填报志愿且符合投档需要的投档考生进行录取。各校要严格根据市招考办的投档结果进行录取,不能以专业额满等理由劝退经市招考办投档的考生。各职校计划未满部分,由县(市、区)招考办组织或监督指导学校进行补录,其中三二分段的补录须由各县(市、区)招考办组织。清远工贸职业技术学校、清远职业技术学校补录由市招考办组织管理。在第一阶段经补录仍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在经市招考办赞同后,可在上级招考办指导下自主组织生源进行录取。
(四)录取工作需要
1.经市招考办投档的线上考生,各高中学校应准时公告考生到所录取学校交费注册,未经市招考办赞同不能随便退档考生电子档案。
2.市直学校补录由市招考办进行审核和投档。各县(市、区)高中学校对没有完成计划数的补录,由各县(市、区)招考办依据有关规定进行,补录名单经所在县(市、区)招考办审核后报市招考办统一投档。
3.各录取批次在经过统一投档和市招考办、各县(市、区)招考办统一组织的补录工作完成后,原则上考生档案不能再进行调整。
4.严禁高中学校擅自录取电子档案不在本校的考生。学生电子档案分为在库、在阅、拟录、拟退、录取、退档、注册等共7种状况。在库状况为考生档案没被投档到任何一所学校;在阅状况为考生档案已经投出学校,学校正在审阅考生的档案;拟录和拟退状况为学校提交了录取和退档申请,正在等待各级招考办审批;录取和退档状况为考生档案经过各级招考办审核后赞同录取或退档;注册状况为考生已经交费注册。
5.各高中学校要通过学校公众号、学校宣传栏张贴等多种方法公布录取的考生名单,并需要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到注册手续。各级招考办和各高中学校需要指定专人负责市中招平台上学生档案的录退操作,并在规定的录取时间内完成人高考生档案的审核。新生录起名字册打印及送审时间为9月2日-十日。
5、加分优待照顾政策
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的规定,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中,以下几类考生可给予加分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或优待政策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不能与其他项目分值累加。所有拟享受加分或优待政策的考生都须自行进行申报)。
1.烈士(军人、消防救援职员、人民警察等)子女加30分投档录取。
2.驻三类区域、西藏自治区和二类岛与在高风险、高风险职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将连续工作3年以上)军人的子女,或者有子女后曾在上述区域(职位)累计工作5年以上军人的子女加27分投档录取。
3.作战部队、驻二类区域和第三类岛连续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将连续工作3年以上)军人的子女,或者有子女后曾在上述区域(职位)累计工作5年以上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及残疾军人(一至六级残疾军人)的子女,与遭到表彰奖励(个人获得勋章、荣誉称号、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相应层级表彰)军人的子女加18分投档录取。
4.其他军人子女在同一批次投档时享受同分优先录取。
以上第2、3、4项中所称军人,均指现役军人。申请加分考生,须提交孩子出生证明,军人结婚证、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获奖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与师级以上政治部门证明。申请加分考生的有关资料由县(市、区)招考办大全,并连同有关材料交市招考办,由市招考办提交清远军分区审核。
5.公安英模(一级、二级英雄模范)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加18分投档录取。申请加分的考生,须提交孩子出生证明,结婚证、身份证、警官证、获奖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由县(市、区)招考办大全,并连同有关材料交市招考办,由市招考办提交清远公安局审核。
6.在国家倡导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夫妇双方均属农业户口且一方落实了节育手段的独生子女,或夫妇双方均属农业户口且一方落实了绝育手段的纯二女户的女生,加10分投档录取。考生有关材料经考生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卫生健康部门初审,再交回学校,统一由县(市、区)招考办将有关资料提交县(市、区)卫健部门审核后确定加分考生名单。
7.英雄模范(平常荣获二等功以上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和因公牺牲、1-4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职员子女加18分投档录取。申请加分考生须提交孩子出生证明,结婚证、身份证、工作证、获奖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由县(市、区)招考办大全,并连同有关材料交市招考办,由市招考办提交清远消防救援支队,由清远消防救援支队向省消防总队确认加分资格。
各县(市、区)招考办要对拟加分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内容须包含拟加分或优待考生的名字、性别、所在中学、加分或优待项目、优待或加分分值及审核单位等。学校还须在校园公告栏与加分或优待考生所在班级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网上公示信息须保留到当年年底。未经公示或未按需要公示的考生及其加分或优待项目、分值,不能计入投档成绩并用。公示结束后,各县(市、区)需大全加分考生名单交市招考办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