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本市户籍随迁子女考试报名条件:1、异地务工职员、高技能人才及其随迁子女通过积分入户我市的,随迁子女不受入户年限、就学年限等限制,可在其入户的县(市、区)(含湛江开发区,下同)报名参加中考,并与入户地户籍考生同等录取。2、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军人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等,按有关政策规定参加中考。3、经县(市、区)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在我市具备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并连续3年以上持有我市居住证,按国家规定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累计3年以上的进城务工职员,其随迁子女具备我市初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的,可在初中三年级就读学校所在县(市、区)报名参加中考,并与学籍所在地户籍考生同等录取。4、随迁子女在我市初中毕业,且只考试报名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含技工学校)的,不受户籍、就学年限等限制,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县(市、区)报名参加中考。不符合以上条件的随迁子女,应回本人原户籍地报名参加中考,并由我市学籍所在县级及以上教育等部门帮助出具备关证明。经户籍所在地级市招生部门赞同的,可在我市就读学校所在县(市、区)借考,但须回到户籍所在地参加录取。2、本市户籍随迁子女考试报名条件:1、户籍和学籍均在本市但不在同一个县(市、区)的应届毕业生,可选择在学籍所在地考试报名,或回户籍所在地考试报名,但只能对应填报面向考试报名所在地区招生的高中阶段学校志愿。2、户籍在本市、学籍不在本市的应届毕业生,可回户籍所在地县(市、区)考试报名,但只能对应填报面向考试报名所在地区招生的高中阶段学校志愿。3、初中阶段中途转学的考生和在县外初中阶段学校毕业回户籍地参加中考和录取的考生,不可以参加指标到校的指标生分配录取。3、报送材料:1、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随迁子女,应在当年中考报名日期内向学籍所在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提出申请,填写《湛江进城务工职员随迁子女参加中考报名条件审核表》,并按审核表的需要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大全后,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审核。随迁子女及其父母要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关材料及相应证件不齐备或弄虚作假的,一律不准考试报名。2、回户籍所在地县(市、区)考试报名的本市户籍随迁子女,凭户口簿和学籍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由就读学校在全国学籍系统打印学籍卡加盖学校和主管教育部门公章)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考试报名。